市财政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国企管理者干事创业打造优良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更好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激励市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按照开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实际情况,经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市管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容错免责事项清单》,并于2021年12月29日正式下发给各市管国有企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完善市管企业经营投资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支持实干,激励创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审慎稳妥,精准问责;坚持容纠并举,严守底线,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充分调动市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市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实现大而优、大而新、大而强和高又快、上台阶做出国资国企新贡献。
二是建立严格且程序化的管理机制
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市财政局对容错免责事项实施清单管理,严格规范免责标准,细化减免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程序,提升容错纠错工作水平。并持续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容错免责事项清单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增加、调整或删减等措施动态调整容错免责事项,推动实现精准问责和合规容错相统一。在国有企业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创造条件支持经营管理人员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制定详细的容错免责事项清单
深入学习借鉴省国资委丰富的工作管理经验,结合开封市国有企业经营发展形势,指出可容错免责的前提条件;列明在集团管控、企业改革、资本运营、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应急管理及其他七个方面的25条适用情形;强调五项不纳入容错免责的情况。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断完善容错免责事项清单,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服务,使其卸下思想包袱、放开手脚干事创业,助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更深一层、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