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