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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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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开封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全面提升法治财政建设质量,为财政国资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为开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财政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财政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每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认真落实局办公会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传达学习,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研判风险、用法治理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推进工作开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全程抓落实,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精神实质,为扎实推进“十一个坚持”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把法治财政建设摆在财政国资工作重要位置整体推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融入财政国资工作全过程,与财政国资工作同筹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成立法治财政建设领导组织,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组统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监督推进、牵头科室综合协调、任务科室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坚持每季度召开法治财政建设专题办公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法治工作重大事项,制定推进落实措施。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国才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党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坚持对法治财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较好履行了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站位大局高起点筹划。以创建高质量法治政府为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积极创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法治财政。二是模范带头强有力推动。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担任法治财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法治工作与财政国资工作同筹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形成党组统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监督推进、牵头科室综合协调、任务科室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三是建章立制狠抓落实。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办公会学法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将法治财政工作纳入《开封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工作考核办法》,对科室得分情况每月统计、每季度通报,促进工作落实。

(四)建立法治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建立责任目标机制,及时调整法治财政领导小组,明确法治政府任务目标、成员及科室职责,每季度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工作。二是建立考核促进机制,制定《开封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工作考核办法》,每月统计、每季度通报科室得分情况,并纳入《开封市财政局量化考核奖惩办法》总分值,每季度评比通报、年终总结表彰。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负责人,在局办公会进行表态发言,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科室及人员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二、依法履行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加快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方针,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零基预算理念,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从严规范预算调剂事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确保“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三是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者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批复和下达预算资金;严格预算执行考核,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和有效性。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维护预算严肃性。

(二)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扎实有力推进稳企惠民。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新境减税降费xx亿元,为企业办理全口径留底退税xx亿元。严格执行延期6个月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为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缓交金额xx万。认真落实房租减免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的承租户按程序流程依法合规落实房租减免政策。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设立“外贸贷”资金池,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发放的贷款承担有限补偿责任及专项贷款贴息,发放贷款xx多万元、惠及企业12家。二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争取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xx万元,支持16家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及绿色化发展。落实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政策,为新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三大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给予奖补资金xx万元,奖补企业241家。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为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申报财政奖励资金xx万元。

(三)大力支持民生项目建设。一是拨付资金xx亿元,重点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普通公路新改建和养护工程、城市公交运营补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xx亿元,用于支持开封市城市停车场及智慧停车建设项目、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项目建设和开封客运枢纽北站等项目建设,解决居民停车与出行问题。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服务能力更加高效

(一)积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一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规范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程序,限定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不得超过10%,大力推广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压缩合同签订备案时间至2个工作日内,大大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二是积极推进“政采贷”业务,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企业轻装上阵。截至目前,“政采贷”为53家中小企业融资60笔。三是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业务办理效率从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单个业务可在1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审批手续。

(二)全力推进财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按照 “中央切块、省级细化、方案审核、快速直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有效办法,坚决落实好直达资金相关政策要求,确保xx亿元直达资金在第一时间细化分解到县区,全市各级财政分配进度均达到100%,真正让中央资金坐上“直通车”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三)深入打造“阳光财政”。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设立便民大厅,公布便民热线和政府采购指南、城市配套费征缴等7类便民事项;开设开封财政微信公众号和腾讯、新浪微博;动态调整公示85项权责清单及余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67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脱贫攻坚专栏、政府采购专栏、会计园地专栏,并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资金、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查询。

(四)扎实开展联系企业活动。按照“县处级领导包县、科室负责人包企、全体干部参与”的方式,局机关32名科室负责人深入联系走访32家龙头企业和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围绕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企业壮大成长、企业创新培育“三大工程”,深入开展产融、产销、产学、产业与人才“四项对接”,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享政策、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激活力,全力打造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为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紧扣关键环节,法治财政建设质量有效提升

(一)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认真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6件,均按照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确保了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坚持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提高了决策质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开、合同签定的参谋作用,全年参与审查把关26件次。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积极配合做好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开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开封市旅游促进条例》等立法研讨相关工作,先后5次现场参加立法研讨论证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二是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工作。对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政策文件、重大支出事项、财政国资改革及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均落实了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共审核各类政策文件31件,审核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稿23件。三是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开展《行政处罚法》《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封市财政局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清理工作》涉及规章和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核对各类政策文件107件,废止19件,并将现行有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一是全面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质量。积极到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示范点,学习创建经验,努力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在门户网站公示《开封市财政局2022年度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印发《开封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四项清单”》,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三是扎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设立行政调解工作室,落实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定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基本原则,明确行政调解人员及职责。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升行政调解人员能力素质。全年开展行政调解3次,参与调解方均满意。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认真落实《开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开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印发《开封市财政局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杜绝了执法随意性。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对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上传、公开全部行政执法信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先后开展行政检查13次,行政确认2次,行政裁决4次,实施行政处罚5次,没有发生被举报投诉问题。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在门户网站公开《开封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内容清单》,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审查、信息公示等制度,扎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落实动态调整,对全局67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告。

四、强化监督制约,财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自觉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的65份提案,见面率、满意率均100%,被表彰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二是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先后接受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及市同级审计,完成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全面提供审计资料,积极认领审计反馈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利用门户网站设立便企利民专栏,公开公示权力责任清单、收费清单、重大财政支出等行政权力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积极开展内部监督。一是持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局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开封市财政局量化考核办法》,将内控考核评比与日常工作评比、年度考核挂钩,推动内控制度有效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开封市财政局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明确重大决策、资金拨付、行政执法等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防控措施,从源头上主动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先后3次组织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财政法规政策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检查问题整改等情况,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扎实开展财政监督。一是深入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采取培训指导、督导促进、验收审核的方式,组织各县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完成了内部控制编报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开封市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实现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先后13次对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防汛抗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工程进行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全年累计完成绩效评价项目3176个、完成预算评审项目1438个。

五、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更加主动

(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到相关企业、包南社区、鼓楼广场等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先后16次开展法律法规、财政政策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广场宣传活动,向企业发放《支持企业发展财政政策汇编》,为群众发放大病医疗、养老政策宣传册,向群众讲解民法典知识。三是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规,对新出台财政法规、财政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二)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普法培训。先后开展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预算法》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二是坚持开展“法治宣传进网络”,利用局内网办公平台、微信工作群开展微视频普法、“以案普法”“每日一法”等普法活动。三是积极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制度的专题培训。四是积极参加宪法、行政处罚法、应急管理普法及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知识网上学习培训、竞赛,以赛促学,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为推进财政国资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3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部署、目标要求,务实重干,创新前行,全面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为积极创建与国家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法治财政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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