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尊敬的开封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您好!

 

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专家入库和抽取不再进行经济、技术、法律的类别划分,按照87号令规定统称为评审专家。结合近期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请您尽快登录开封市政府采购网(https://kaifeng.zfcg.henan.gov.cn/)如实核对修改个人信息。要求:1.根据所学专业、从事专业或职称专业,选择对应的评审品目(三级品目最多为2个,四级品目最多为6个且须在上述两个三级品目中);2.及时补充完善个人资料(重点核查从业专业经历、专业资质证明文件以及一年内政府采购培训证明等信息)。请最晚于2024年1月15日12:00前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并保存提交,对未按照要求修订评审品目、资质证书、参加培训等信息资料不完整的专家将影响抽取资格,维护完成后需经开封市财政局初审与河南省财政厅终审后生效。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电话:0371-23876034

 

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政务微信